【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0740 万元,工程概算 16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6000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646平方米,其中拆除院内西北侧地块现有食堂、仓库等附属用房后可用建设用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新增院外西南侧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4545平方米。项目共新建2幢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62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2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960平方米,主要建设康复活动用房、失智症照护单元、科研用房、教培中心、多功能厅、地下机动车库和厨房、餐厅、储藏、值班室等辅助用房。同时配套建设绿******街道童家村,宁波市精神病院西侧地块。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精装修、幕墙、电器、给排水、智能化、暖通(空调)、电梯、光伏、变配电工程、围护及室外附属及部分三通一平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是:通信网络、燃气工程、自来水工程、专项工程(医用气体管道工程、辐射防护工程、输液导轨系统医疗废水处理提升工程)、标识标牌、厨房设备(包括厨房垃圾设备)。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 1.6 亿元 。
2.3 施工总工期: 600日历天(含设计试桩时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 (一)申请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 ,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且在申请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 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 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入围数量):入围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申请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5.2 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5.3 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3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13日12时05分】(北京时间,下同)。
5.4 投标申请人要求澄清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9日16时00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12时05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精神病院
地 址:******街道童家日兴房11号
联 系 人:杨小雷
联 系 电 话:0574-******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有限公司
地 址:******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09室
联 系 人:李梦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件:
监督部门:******办公室
资格预审公告(签章).pdf
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工程施工资审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