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金钗井片区内涝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金钗井片区内涝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4〕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区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充分考虑整个片区的排水通道系统性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行洪通道705米、d800排水管40米、d1800排水管430米、d2000排水管185米、B×H=2000×2000雨水箱涵135米;改造地面雨水行泄通道;改建下穿行泄通道及管线迁改231米,新建B×H=500×500截水沟25米,改建双篦雨水口10个、雨水提升泵站1处;改建d1000排水管300米、d800排水管90米、d1500排水管70米、分流井一座,小区内部排水系统治理6.34ha;金钗井片区排水系统学现行改造8.23ha,改建d300-d800排水管1390米;迁改燃气、电力、供水、通讯管线约360m。本项目总投资10982.16万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金额:8850.12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2.4.1 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按照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进行限额设计,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设计标准,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除BIM、涉河口等专项设计),设计服务期内的工程一般设计变更服务、项目的实施监督、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服务、工程相关资料完善、设计疑问回复、配合结算审核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
2.4.2 设备及材料采购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全部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及材料的采购、监造与催交、接卸货、仓储保管及所有的二次运输等工作。
2.4.3 施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按照江津区金钗井片区内涝治理工程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承包范围内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管理协调、施工准备、施工、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等阶段的工作,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施工工期:6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下列(1)和(2)项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发布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发布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发布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2-09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2-11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6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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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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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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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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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唐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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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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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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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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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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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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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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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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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